作者:超级管理员 添加时间:2024-07-01 11:44:36
消防部门提醒,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可不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但仍应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并在使用、营业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这项优化措施自2024年6月28日起实施。消防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抽查检查,督促单位场所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消防部门推出六项新措施,简化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流程,助力场所快速开业。其中,30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型场所可豁免前期消防检查,有效降低企业和群众的时间成本。然而,所有场所仍需遵循消防安全规定,确保安全运营。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确保公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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