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审流程——消防施工验收
作者:admin 添加时间:2014-07-20 10:42
一、消防验收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申报
二、验收所递交窗口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相关资讯
- 10-22消防管道改造,需要怎么做?
- 10-22工业厂房通风消防管道通风必要性
- 10-19二次消防改造,消防装修中消防改造
- 10-15北京五里桥自建房消防改造
- 09-16北京豆各庄晨风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
- 07-15消防喷淋系统施工过程及需注意的问
- 07-08消防喷淋头的布置规范问答
- 05-29消防喷淋上喷改下喷
- 05-29消防栓安装改造注意事项
- 05-29二次消防改造需要做什么